政策法规
雷竞技APP人社战略通顺行(优化营商情况)人事人才战略问答
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是严格执行国家、省确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设置程序和管理权限等政策规定,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制定并报送审核核准的。如果单位的功能、任务、机构编制、实有人数发生变化,可以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适时进行调整。调整之后,如果中级岗位有空缺,本人符合聘任条件,单位同意聘任,可以履行聘任手续。
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应当提报《关于调整***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请示》、现有人员情况、岗位设置情况等相关表格,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答: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一般订立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对人员流动性强的岗位,可以订立3年以下的聘用合同;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的聘用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其中,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一个聘期一般不少于5年。对工龄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工作人员,提出与单位签订聘用至退休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事业单位可以与新进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答:(一)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是:1、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2、专科学历初级职称聘任满5年,本科学历初级职称聘任满4年,研究生学历初级职称聘任满2年;3、任初级职务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雷竞技APP、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
(二)高级职称评审条件:1、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2、中级职称聘任满5年;3、任中级职务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4、符合破格条件可放宽规定学历和任职资历;5、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答:根据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文件规定,省人社厅负责高级职称的确认,市人社局负责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工程技术、经济、农业技术等部分高级职称的确认,各县(市区)负责初、中级职称的确认。办理确认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一是外地调入人员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二是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三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三是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同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答:根据省人事厅鲁人发[2001]76号文件规定:无主管部门单位(如个体、私营、股份制企业等)的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人事代理和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受理。
答:根据枣发【2018】13号文《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毕业5年内到我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分别补助10万、5万、2万元;到企业就业的,须与就业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自主创业的,所创办企业须依法注册、守法正常经营,且在我市为首次创业。同时,均需在就业或创业企业缴纳社保满12个月,本条所称企业是指在枣庄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毕业年限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计算,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创办企业注册时间和购房时间均须在2018年5月18日(含)之后,符合条件的,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向市人社部门申报。
2020年7月29日出台了《关于对本硕博毕业生来滕就业补贴发放条件进行调整的通知(试行)》,取消择业期限制,在滕州市工作5年内,在滕州市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元购房补助。并将事业单位新增急需紧缺本硕博纳入补贴范围。
答:为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环境,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问题,根据《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枣发〔2018〕13号),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具体条件:(一)在我市工作的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二)入选枣庄英才计划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三)在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就业企业须为在枣庄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人才为企业全职引进。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答:建立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制度,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人才观、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是重视和关心产业工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滕州市首席技师选拔范围是我市各级各类所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参加。滕州市首席技师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人,管理期限为4年,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发放政府津贴500元。
答:根据《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山东省从海内外引进和自主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高层次外国人才和国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技能人才等,都可以凭“山东惠才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是指山东省为高层次人才在鲁创新创业提供的出入境和居留、户籍、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编制、职称、岗位、薪酬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获得绿色通道服务可以通过登陆山东省人社厅网站“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申领“山东惠才卡”。
具体步骤为:(一)网上注册。进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后打开“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按顺序注册:“单位负责人”、“单位专员”、“高层次人才”。都注册成功后,由“单位负责人”将“单位专员”与高层次人才绑定。(二)“单位专员”完善信息。高层次人才的“单位专员”负责登录信息系统为高层次人才补充完善涉及工作及服务的基本信息,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汇总提交至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服务窗口)。“单位专员”为高层次人才补充完善的工作和服务基本信息,应提前向高层次人才通报并征得本人同意。(三)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服务窗口)逐级将高层次人才信息报送至省人社厅。
答: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枣政字[2018]17号)文件,从2018年6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3元。
1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干部档案,需要按什么程序办理?
答:凡查阅干部档案,查阅单位应派两名党员干部持《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到保管单位进行查阅。档案查阅中需要注意几点:一是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档案;二是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三是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违反《档案法》处理。四是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审批后才能复制(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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