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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合作丨⑧泰国的雷竞技APPapp法规政策(一)
泰国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商业部(Ministry of Commerce),对内负责促进企业发展、推动国内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监管商品价格、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保护知识产权等;对外负责参与WTO和各类多、双边贸易谈判、推动促进国际贸易良性发展等。
泰国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1979年《出口和进口商品法》及其修订(2015)、1999年《反倾销和反补贴法》和2007年《进口激增保障措施法》等。
泰国禁止进出口的物品包括毒品、淫秽物品、假冒他人商标和侵犯知识产权物品、假钞、受保护动物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等。部分商品进出口受特殊管制,需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例如,佛像、文物类、武器类等。
进口管理:泰国对多数商品实行自由进口政策,任何开具信用证的进口商均可从事进口业务。泰国仅对部分产品实施禁止进口、关税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等管理措施。
出口管理:泰国除通过出口登记、许可证、配额、出口税、出口禁令或其他限制措施加以控制的产品外,大部分产品可以自由出口。
政府采购:泰国尚未加入 WTO《政府采购协定》,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依据2017年《公共采购和供货监督法》,财政部总审计厅(CGD)负责监督法律实施。泰国政府采购是分散体制,各部门均依职权进行采购。外国供应商不能直接参与政府采购,必须向 CGD 申请注册。注册企业必须是泰国法人,必须在泰国具有办公室,泰国籍董事必须达到半数以上。政府采购必须给予政府扶持领域的泰国供应商优惠待遇,如农业生产、农民合作社、中小企业、、教育机构,等等。优惠待遇通常通过特定采购方式实现。2017年《公共采购和供货监督法》取消了价格优惠规定。
进口管理:泰国对多数商品实行自由进口政策,任何开具信用证的进口商均可从事进口业务。泰国仅对部分产品实施禁止进口、关税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等管理措施。
出口管理:泰国除通过出口登记、许可证、配额、出口税、出口禁令或其他限制措施加以控制的产品外,大部分产品可以自由出口。
政府采购:泰国尚未加入 WTO《政府采购协定》,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依据2017年《公共采购和供货监督法》,财政部总审计厅(CGD)负责监督法律实施。泰国政府采购是分散体制,各部门均依职权进行采购。外国供应商不能直接参与政府采购,必须向 CGD 申请注册。注册企业必须是泰国法人,必须在泰国具有办公室,泰国籍董事必须达到半数以上。政府采购必须给予政府扶持领域的泰国供应商优惠待遇,如农业生产、农民合作社、中小企业、雷竞技APP登录、教育机构,等等。优惠待遇通常通过特定采购方式实现。2017年《公共采购和供货监督法》取消了价格优惠规定。
泰国商品检验相关法律主要为《国家标准化法》、《工业产品标准法》及其修订。泰国对10个领域产品实行强制性标准,包括民用建筑原料、消费品、电子工程、液压工程、食品、热交换工程、医学、涂料油漆挥发物、机械工程和车辆以及化学品。
泰国动植物及食品检验检疫相关法律包括《食品法》、《农业标准法》、《动物疫病法》等。食品按风险程度分为四类,需要满足各自不同的注册、标签和保准要求。
《海关法》(Customs Act)是泰国实施海关管理的根本法律制度,最新一次修订是 在2017年。泰国《海关法》及相关法规可在泰国海关网站查询。
进口商品通常需要缴纳关税和增值税(VAT)。关税计税方法一般为按价计税,也有部分商品按照特定单位税率的方式征税。除普通税率外,大部分进口产品可根据自贸协定、特定产业等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优惠税率,具体商品的关税税率和减让情况可在海关网站上查询。
泰国主管投资促进的部门是泰国商务部下属的商业发展局(DBD)和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
DBD 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民商法典》《外籍人经商法》及相关法规管理商业组织的注册或登记、审批限制类行业的外资准入许可、查处违反外资准入限制的行为等。
BOI 的职责是根据《投资促进法》制定投资相关政策。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委员会的相关政策,包括审批投资优惠项目、提供投资咨询和服务等。
泰国与外资相关的法律法规是1999年出台的《外籍人经商法》(Alien Business Act)及其修订(2013)。
泰国《投资促进法》(简称“BOI 法案”)和《东部特别经济开发区法案》(简称 “EEC 法案”)鼓励当地和外商在泰国进行投资活动,并就促进项目提供税收和非税收类的优惠政策。
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是掌管泰国投资促进政策的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泰国总理领导和管辖。该职能部门为当地和外商投资者提供税收和非税收两个方面的投资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包括:(1)豁免5至8年的企业所得税(CIT)和进口税;(2)减少50%的企业所得税和进口税长达5年。非税收优惠政策包括:(1)外籍投资商持股超过49%的促进企业可以获得土地所有权;(2)有权长期雇用外国雇员,签证和工作许可证的要求较少;(3)外国投资者有权获得促进企业的49%以上股权。
包括:报业、广播电台、电视台;种稻、旱地种植、果园种植;牧业;林业、原木加工;在泰国领海、泰国专属经济区的捕鱼;泰国药材炮制;涉及泰国古董或具有历史价值之文物的经营和拍卖;佛像、钵盂制作或铸造;土地交易等。
包括:报业、广播电台、电视台;种稻、旱地种植、果园种植;牧业;林业、原木加工;在泰国领海、泰国专属经济区的捕鱼;泰国药材炮制;涉及泰国古董或具有历史价值之文物的经营和拍卖;佛像、钵盂制作或铸造;土地交易等。
1. 涉及国家安全稳定的投资业务,包括一切战用设备的机件设备或有关配件,国内陆上、水上、空中等运输业,国内航空业等。
2. 对艺术文化、风俗习惯、民间手工业、自然资料、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业务,包括泰国传统工艺品买卖、泰国民族乐器等。
3. 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业务,包括蔗糖生产,海盐、矿盐生产,家具、木材加工等。
1. 涉及国家安全稳定的投资业务,雷竞技APP登录包括一切战用设备的机件设备或有关配件,国内陆上、水上、空中等运输业,国内航空业等。
2. 对艺术文化、风俗习惯、民间手工业、自然资料、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业务,包括泰国传统工艺品买卖、泰国民族乐器等。
3. 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业务,包括蔗糖生产,海盐、矿盐生产,家具、木材加工等。
外国人须获得外国人经商委员会的批准并由商业部商业发展厅厅长签发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该类行业:碾米业、米粉和其他植物粉加工;水产养殖业;营造林木的开发与经营;胶合板、饰面板、刨木板、硬木板制造;石灰生产;会计、法律、建筑、工程服务业;工程建设
外国人须获得外国人经商委员会的批准并由商业部商业发展厅厅长签发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该类行业:碾米业、米粉和其他植物粉加工;水产养殖业;营造林木的开发与经营;胶合板、饰面板、刨木板、硬木板制造;石灰生产;会计、法律、建筑、工程服务业;工程建设
根据泰国《投资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在泰国获得投资优惠的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泰铢以上(不包括土地费和流动资金),自规定投产营业之日起2年内必须获得 ISO9000或 ISO14000国际质量标准或其他相当的国际标准的认证,否则其免企业所得税期限将被减去1年。
根据泰国《投资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在泰国获得投资优惠的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泰铢以上(不包括土地费和流动资金),自规定投产营业之日起2年内必须获得 ISO9000或 ISO14000国际质量标准或其他相当的国际标准的认证,否则其免企业所得税期限将被减去1年。
对以下行业的投资,泰国籍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农业、畜牧业、渔业、勘探与采矿业和1999年颁布的《外籍人经商法》附录第一类行业中的服务行业。2006年1月9日,泰国政府内阁会议原则通过了泰国商业部提交的《外籍人经商法》修正草案,决定送交法制委员会对某些条款作进一步修改。
对以下行业的投资,泰国籍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农业、畜牧业、渔业、勘探与采矿业和1999年颁布的《外籍人经商法》附录第一类行业中的服务行业。2006年1月9日,泰国政府内阁会议原则通过了泰国商业部提交的《外籍人经商法》修正草案,决定送交法制委员会对某些条款作进一步修改。
泰国严格禁止外资进入农业投资领域,不允许外资获得农业耕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
泰国严格禁止外资进入农业投资领域,不允许外资获得农业耕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
泰国严格禁止外资进入林业投资领域,不允许外资获得林业耕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
泰国严格禁止外资进入林业投资领域,不允许外资获得林业耕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
泰国没有关于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特殊规定。在泰国注册成立的外资公司参与证券交易与本土公司享有同等待遇。
泰国没有关于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特殊规定。在泰国注册成立的外资公司参与证券交易与本土公司享有同等待遇。
泰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主要涉及三部:《专利法》(1979年)、《商标法》(1991年)和《著作权法》(1994年)。三部法律分别针对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定义、类型、申请、使用和保护等有关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泰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主要涉及三部:《专利法》(1979年)、《商标法》(1991年)和《著作权法》(1994年)。三部法律分别针对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定义、类型、申请、使用和保护等有关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泰国《专利法》(1979年)有关规定,未具备本法规定的权利者,不得在产品容器、产品包装上或在发明、外观设计的宣传上使用“泰国专利权”“泰国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其他意思相同的外国文字,或其他意思相同的词语,任何人不得在产品容器、产品包装或发明、外观设计的宣传上使用“正在办理专利”或“正在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或其他意思相同的词语(但正在审批中的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在此限)。
因触犯《专利法》受罚者为法人的,其法人执行人或法人代表须受到法律相应规定的处罚,除非该法人行为能被证实与本人无关,或并未得到本人认可。
根据泰国《专利法》(1979年)有关规定,未具备本法规定的权利者,不得在产品容器、产品包装上或在发明、外观设计的宣传上使用“泰国专利权”“泰国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其他意思相同的外国文字,或其他意思相同的词语,任何人不得在产品容器、产品包装或发明、外观设计的宣传上使用“正在办理专利”或“正在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或其他意思相同的词语(但正在审批中的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在此限)。
因触犯《专利法》受罚者为法人的,其法人执行人或法人代表须受到法律相应规定的处罚,除非该法人行为能被证实与本人无关,或并未得到本人认可。
外籍人对泰国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类:一是按照泰国法律在泰国注册为某种法人实体,具体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人有限公司和公众有限公司等;二是成立合资公司(Joint Venture),通常指一些自然人或法人根据协议为从事某项商业活动而组建的实体。根据泰国《民商法典》,合资公司不是法人实体,雷竞技APP登录但是根据《税法典》,合资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被视为单一实体。
外籍人对泰国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类:一是按照泰国法律在泰国注册为某种法人实体,具体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人有限公司和公众有限公司等;二是成立合资公司(Joint Venture),通常指一些自然人或法人根据协议为从事某项商业活动而组建的实体。根据泰国《民商法典》,合资公司不是法人实体,但是根据《税法典》,合资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被视为单一实体。
泰国法律规定,只有公众有限公司才有资格申请登记加入证券交易市场。根据1992年颁布的《公众有限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可以转为公众有限公司。泰国没有关于外资公司在泰国上市的特殊限制,在泰国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符合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股票交易所(SET)的有关规定,即可申请上市。
泰国法律规定,只有公众有限公司才有资格申请登记加入证券交易市场。根据1992年颁布的《公众有限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可以转为公众有限公司。泰国没有关于外资公司在泰国上市的特殊限制,在泰国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符合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股票交易所(SET)的有关规定,即可申请上市。
泰国没有关于跨国并购的专门法律法规,规范收购行为的法律法规包括《民商法典》《公众有限公司法》和1992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收购行为通常有全资并购、股票收购和资产收购三种方式。收购私人有限公司,须符合《民商法典》有关规定。
泰国没有关于跨国并购的专门法律法规,规范收购行为的法律法规包括《民商法典》《公众有限公司法》和1992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收购行为通常有全资并购、股票收购和资产收购三种方式。收购私人有限公司,须符合《民商法典》有关规定。
泰国没有专门针对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及国有企业投资并购方面的法律规定,外来投资者只要不违反泰国《外籍人经商法》对于外籍人禁止或限制投资的有关规定,即可按《民商法典》《公众有限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法》有关规定在泰国开展投资并购。
泰国没有专门针对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及国有企业投资并购方面的法律规定,外来投资者只要不违反泰国《外籍人经商法》对于外籍人禁止或限制投资的有关规定,即可按《民商法典》《公众有限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法》有关规定在泰国开展投资并购。
泰国关于反垄断和经营者集中方面的法律是《贸易竞争法》。该法于1999年正式颁布实施,取代了1979年制定的《价格制定和反垄断法》。该法共7章57条,主要就限制市场垄断、鼓励自由竞争等诸多方面作出了法律规定。
泰国关于反垄断和经营者集中方面的法律是《贸易竞争法》。该法于1999年正式颁布实施,取代了1979年制定的《价格制定和反垄断法》。该法共7章57条,主要就限制市场垄断、鼓励自由竞争等诸多方面作出了法律规定。
泰国尚未制定专门针对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及国有企业投资并购方面的法律规定,外来投资者只要不违反泰国《外籍人经商法》对于外籍人禁止或限制投资的有关规定,即可按《民商法典》《公众有限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法》有关规定在泰国开展投资并购。泰国2017年修订的《贸易竞争法》加强了对企业并购的竞争影响审查。
近年来,泰国经济和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需求很大。目前,泰国政府重点打造的东部经济走廊(EEC)内的五大基础设施项目多属于 PPP 项目。交通、供水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医疗及护理、教育、科学及行政等领域的公共基础设施,是泰国基础设施 PPP 项目涉及的主要领域。
泰国的 PPP 模式主要为特许经营类。对于特许经营的具体年限无统一标准,一般根据项目本身需要确定,但一般不超过30年。隶属于泰国财政部的司局级部门—国企政策办公室(SEPO)是泰国 PPP 项目的规划和发布部门,根据国家宪法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发布 PPP 项目战略规划。
泰国关于税收的根本法律是1938年颁布的《税法典》,财政部有权修改《税法典》条款。税务厅是泰国财政部负责税收的主管部门。泰国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石油天然气企业所得税,间接税和其他税种有:特别营业税、增值税、预扣所得税、印花税、关税、社会保险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等。截至目前,泰国未征收资本利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税收归属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都需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和以规定的方式纳税。企业需在每个会计周期结束后申报其经营所得。会计周期通常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也可选择公司登记日作为会计周期。企业每半年需申报所得税一次。
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公历年度。泰国居民或非居民在泰国取得的合法收入或在泰国的资产所得,均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泰国增值税的普通税率为10%,但目前减按7%执行。任何年营业额超过180万泰铢的个人或单位,只要在泰国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都应在泰国缴纳增值税。进口商无论是否在泰国登记,都应缴纳增值税,由海关厅在货物进口时代征。
征收特别营业税的行业有银行业、金融业及相关业务、寿险、典当业和经纪业、房地产及其他皇家法案规定的业务。其中,银行业、金融及相关业务为利息、折旧、服务费、外汇利润收入的3%,寿险为利息、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收入的2.5%,典当业经纪业为利息、费用及销售过期财物收入的2.5%,房地产业为收入总额的3%。同时在征收特别营业税的基础上还加收10%的地方税。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都需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和以规定的方式纳税。企业需在每个会计周期结束后申报其经营所得。会计周期通常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也可选择公司登记日作为会计周期。企业每半年需申报所得税一次。
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公历年度。泰国居民或非居民在泰国取得的合法收入或在泰国的资产所得,均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泰国增值税的普通税率为10%,但目前减按7%执行。任何年营业额超过180万泰铢的个人或单位,只要在泰国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都应在泰国缴纳增值税。进口商无论是否在泰国登记,都应缴纳增值税,由海关厅在货物进口时代征。
征收特别营业税的行业有银行业、金融业及相关业务、寿险、典当业和经纪业、房地产及其他皇家法案规定的业务。其中,银行业、金融及相关业务为利息、折旧、服务费、外汇利润收入的3%,寿险为利息、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收入的2.5%,典当业经纪业为利息、费用及销售过期财物收入的2.5%,房地产业为收入总额的3%。同时在征收特别营业税的基础上还加收10%的地方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文书而不是交易或个人,此处文书是指《税法典》中规定的所有应课税的文件。印花税税率取决于文书的类别,不履行纳税义务可能导致付款或附加税。
泰国已颁布《数字服务法》,于2021年9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要求,达到一定条件的外国数字企业于2021年9月起缴纳增值税。根据该法,在泰国提供数字服务、年收入超过180万泰铢(约合38.7万元人民币)的外国数字服务公司或平台,须缴纳7%的增值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文书而不是交易或个人,此处文书是指《税法典》中规定的所有应课税的文件。印花税税率取决于文书的类别,不履行纳税义务可能导致付款或附加税。
泰国已颁布《数字服务法》,于2021年9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要求,达到一定条件的外国数字企业于2021年9月起缴纳增值税。根据该法,在泰国提供数字服务、年收入超过180万泰铢(约合38.7万元人民币)的外国数字服务公司或平台,须缴纳7%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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